【注意】農業農村部將用三年時間,推動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
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加快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到2022年,各級示范家庭農場達到10萬家;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基本實現全覆蓋;形成服務結構合理、專業水平較高、服務能力較強、服務行為規范、覆蓋全產業鏈的農業生產性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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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
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建設
統一建設全國家庭農場名錄數據庫,不斷完善數據庫設施條件,逐步完善經營人員、經營規模、經營品種、示范評定等基礎信息,形成國家、省、市、縣四級家庭農場名錄信息采集、典型監測、發展分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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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家庭農場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建設小農戶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級灌溉渠道、機耕生產道路等設施,加快建設一批土地集中連片、基礎設施完備的家庭農場。支持家庭農場自建或聯合建設集中育秧、倉儲、烘干、晾曬、保鮮庫、冷鏈運輸、農機棚庫、畜禽養殖等農業設施。健全縣鄉兩級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做好政策咨詢、信息發布、價格評估、合同簽訂等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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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能力提升
支持家庭農場采用先進技術和裝備,開展產地初加工和主食加工,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和品牌建設,提升綠色化標準化生產能力。引導家庭農場領辦或加入農民合作社,積極與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創新與銷地農批市場、大型商超合作模式,保障生產與銷售渠道高效對接。加強現代化新技術、新理念在家庭農場生產全過程的應用,鼓勵家庭農場發展設施農業、休閑農業、智慧農業、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家庭農場開發專門信貸產品,開展家庭農場信用等級評價,對資信良好的發放信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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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社
農民合作社服務能力提升
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帶動力強的縣級以上示范社和聯合社應用先進技術,提升綠色化標準化生產能力,建設分揀包裝、冷藏保鮮、烘干、初加工等設施,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發展地理標志農產品,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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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示范社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完善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和監測指標,完善國家示范社管理信息系統,重點對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運行進行動態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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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小農戶生產托管服務促進工程
全國范圍內,每年選取一定數量基礎好、工作積極性高、條件扎實、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保障供給能力突出的農業大縣(市、區),開展小農戶生產托管服務推廣試點工作,引導小農戶積極接受農業生產托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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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數據庫建設
建設全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信息數據庫,下設各省服務組織信息數據端口,實現全國服務組織發展信息共享。數據系統包括全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基本情況、服務面積、服務標準、服務價格等基礎信息模塊,形成集信息采集、分析、預測等功能的數據運行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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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平臺建設
一是建設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示范中心。選擇農業生產性服務發展水平高、基礎扎實、體系健全的農業大縣(市、區),建設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示范中心,為各類主體提供信息服務、農機作業與維修、農產品初加工、集中育秧、農資銷售等生產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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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設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站。以規模適度、服務半徑適宜、方便農戶和農業生產為原則,圍繞區域性農業生產性服務中心,建設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站,為小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耕、種、防、收等各環節“菜單式”托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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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持政策上
《規劃》提出
要從“錢、地、人”三方面加強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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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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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爭取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納入財政優先支持范疇,加大投入力度。統籌整合資金,綜合采用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支持力度,推動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作為各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小型項目建設管護主體。鼓勵有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參與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技推廣、現代農業產業園等涉農項目。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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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各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地方搭建投融資擔保平臺,引導和動員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工作。推動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創新開發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擔保產品,加大擔保服務力度,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鼓勵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推動建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探索從覆蓋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實現覆蓋完全成本。推動開展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試點。鼓勵地方建立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制度,發展農業互助保險。鼓勵各地探索開展產量保險、氣象指數保險、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等保險責任廣、保障水平高的農業保險品種,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多層次、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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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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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落實設施農業用地政策,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合理用地需求。在國土空間規劃批準實施前,須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推動各地通過調整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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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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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返鄉下鄉人員領辦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鼓勵支持各類人才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工作。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專業機構或專業人才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提供政策咨詢、生產控制、財務管理、技術指導、信息統計等服務。推動普通高校和涉農職業院校設立相關專業或專門課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養專業人才。鼓勵各地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國際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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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高素質農民培育、學歷提升、信息化建設等工程,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返鄉入鄉創新創業者、農業經理人培養等分類培訓計劃,加快培育高素質農民隊伍。深入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劃,通過專家授課、現場教學、交流研討等,加強對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產業發展帶頭人、大學生村官等主體的指導,提升增收致富本領和示范帶動能力。依托涉農職業院校,采取農學結合、彈性學制、送教下鄉等形式,開展農民中高等職業教育等學歷教育,有效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隊伍綜合素質和學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