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為大力推進我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促進農牧業可持續發展,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福建省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閩政辦〔2017〕108號,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省通過采取總量控制、關閉拆除、改造升級等措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特別是生豬養殖污染防治取得了明顯成效,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利用水平顯著提升,2016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70%,顯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也存在種養對接不緊密、配套設施不完善、機制創新不夠、政策支持引導不足等問題,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全面深化我省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有必要制定出臺指導各地深入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努力走出一條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綠色發展道路,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方案》按照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總體部署,堅持保供給與保環境并重,堅持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以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為主要處理方向,以農用有機肥和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健全制度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完善扶持政策,嚴格執法監管,加強科技支撐,強化裝備保障,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持續提高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和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力爭到2020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基本上解決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問題。
三、主要措施
《方案》以畜禽養殖廢棄物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為主線,緊緊圍繞建立健全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提出了11項重點任務。一是調整優化畜禽養殖布局。根據土地承載能力確定畜禽養殖量和養殖規模,實行以地定畜、以種定養,督促超載區域調減養殖總量,促進種養業在布局上相協調,在規模上相匹配。二是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深化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并以生豬為重點,對所有生豬規模養殖場逐場進行標準化改造,提升糞污處理利用設施裝備水平,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三是促進畜禽糞便肥料化利用。支持引導企業、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利用畜禽糞便生產有機肥,并實施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積極開展柑橘、茶葉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縣創建,每年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100萬畝以上。四是提升沼液資源化利用水平。鼓勵沼液和經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水作為肥料還田利用,建設完善沼液儲存運輸配套設施,在消納地設立儲液池,鋪設噴灌管網,配置沼液運輸車輛,積極培育發展沼液配送服務組織,解決沼液還田“最后一公里”問題和異地消納問題。五是拓展畜禽糞污多元化利用范圍。《方案》不僅提出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生產沼氣、生物天然氣、肥料等常規資源化方式,而且針對福建資源環境特點,支持利用家禽糞便進行無污染燃燒發電,或利用畜禽糞污作為食用菌栽培基質,或用于牛床墊料等,著力提高糞污綜合利用水平。六是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環評制度。對畜禽規模養殖相關規劃和新改擴建養殖場,依法依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嚴格畜禽養殖準入門檻。對老場進行改造升級的,督促其按要求辦理環評手續,并把配套糞污消納用地納入環評范圍,促進糞污無害化還田利用。七是完善畜禽養殖污染監管制度。嚴格落實畜禽養殖檔案管理制度,加快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信息直聯直報平臺,實施畜禽規模養殖場分類管理,實現精準及時監管,并明確糞污肥料化利用可作為污染物消減來核算,促進種養有機結合。八是建立屬地管理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加大資金投入,強化日常監管,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并統籌畜產品供給和畜禽糞污治理,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強肉類市場調控,維護市場供應穩定。九是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制度。督促畜禽規模養殖場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保持正常運行,確保糞污得到有效處理利用。對糞污資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規模養殖場,取消其已獲得的相關資格。十是健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建立獎懲機制,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十一是建立健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市場機制。大力推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PPP模式,加快培育壯大第三方治理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形成畜禽糞污收集、存儲、運輸、處理和綜合利用全產業鏈,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
四、保障措施
《方案》在財稅、用地、用電、購機補貼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同時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圍繞標準化規模養殖、沼氣資源化利用、第三方處理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有機肥推廣等關鍵環節出臺扶持政策。認真組織實施中央財政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各地出臺配套政策,統籌利用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等項目資金,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給予支持。對符合要求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落實沼氣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和上網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降低單機發電功率門檻。生物天然氣符合城市燃氣管網入網技術標準的,經營燃氣管網的企業應當接收其入網。落實沼氣和生物天然氣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氣和沼氣工程開展碳交易項目。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設立投資基金,創新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通過PPP等方式降低運營成本和市場風險,暢通社會資本進入的渠道。要求統籌解決用地用電問題,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用地,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完善規模養殖設施用地政策,提高設施用地利用效率,在符合相關規定前提下,允許提高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和有機肥生產積造設施用地占比及規模上限。以畜禽養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大型沼氣工程、異位發酵舍、有機肥廠、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用地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予以安排。落實規模養殖場內養殖相關活動農業用電政策。